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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业主与物业公司都签有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或业主同意,自行增加服务项目,导致物业费超标,那么业主完全可以就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为凭来拒交超标的物业费用。
一是以各种零售商店(或柜台、楼面)组合为主,包括其他商业服务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建筑群体;二是购物中心的楼层和摊位是专供出租给商人零售商品作为经营收入的物业。现代商场百业陈杂,不仅有多家零售商店、专业商店,还有各种服务业、娱乐场所、银行等。
很多业主可能都没注意过,其实我们跟物业管理系统公司物业公司是有签订物业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业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而作为业主则需要按照广西物业管理系统物业合同中的规定交纳物业费用,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违反合同内规定的内容,那么业主就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缴纳物业费。
(一)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满,原因有可能确实是物业服务不到位,也有可能是业主对物业服务消费的理解不深刻。(二)开发建设单位和市政等原因导致的配套设施不全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业主不能找到这些机构,而住房消费在一个人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使得消费者又不可能忽视掉这种不适,于是只能通过他们所能找到的物业服务机构发泄这些不满。(三)法律、法规不健全或政府指导不力引起的饱食终日行为。社区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群体,其组成成员在社会中扮演各种角色,也就是说各色人都有,所提出的问题也五花八门,其中不乏千奇百怪,某些问题甚至在行业内都是不能克服的问题,而对物业服务消费观念理解不透彻使得部分人以为物业公司是万能的,于是各种问题也会通过物业寻求解决办法。